本所緣起
本所是由王紹銘律師、林麗瑜律師夫妻二人共同創立。其二人分別在雲林地院、雲林地檢署工作10多年,決定聯袂從公務體系辭職轉任律師工作,希望利用其實務累積之寶貴經驗,為民眾提供更優質的法律專業服務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, Jr.曾經說過:「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,而是經驗。」要成為一位出色的律師,豐富的法學涵養只是基本功。法律既然是屬於人文科學,在形塑案件結論之過程中,自然避免不了主事者(法官、檢察官)之主觀想法。所以由實務家的角度出發,給予當事人最中肯之意見分析及協助,才能維護當事人之權益。
在律師考取人數大增的現代,要找到一位律師打官司很容易,但每一件官司的成敗其實對自身權益影響甚鉅,律師素質優劣對案件結果影響甚大。而每個人一生中遇到要上法院打官司的次數其實有限,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我們更值得您信賴與託付。我們不怕您比較,就怕您不比較!
本所優勢
■ 王紹銘律師
在雲林地院擔任法官工作15年,法學素養佳,辦案能力極強,擔任法官期間曾因辦案績效優良獲得司法院敘獎,表現十分優異,頗獲上級長官、同事、檢察官及律師肯定,故從基層法官迅速被拔擢為雲林地院最年輕的審判長、庭長跟發言人,現年僅41歲,前為青壯世代的菁英法官。
■ 林麗瑜律師
有10多年刑事案件偵查之豐富實務經驗,深諳檢警偵查手法,心思細膩,思考縝密,並有女性富有耐心、同理心等特質,更能與女性當事人有效溝通、互動,聆聽她們的傾訴。所以打從早期在雲林開業以來,便已深獲客戶支持與肯定,承接許多民事、刑事及家事訴訟(非訟)案件,遍及雲林、南投、台中、嘉義、台南、高雄、新竹各地。
「 極意 」兩個字從日文發展而來,代表絕招、秘訣及做到最好等意涵,這也是律師上法院打官司必備的才能及態度。所以本所命名為「極意法律事務所」(實務淬鍊極致展現),不僅僅是我們對自己的期許,也是本所很有自信可以做到的事情。